積金新聞#42 – 提早拎強積金?

積金新聞#42 – 提早拎強積金?

 

間中都有些新聞說強積金計劃成員受唆擺或等錢使,非法發假誓提早拎強積金(見此),近日還有非法集團冒認計劃成員提早拎成員的強積金(見此)。

 

有些人會認為強積金是自己的,理應可以鍾意幾時拎就幾時拎,法例限制了管理強積金的自由(其實大部份法例都是限制自由),今日都過唔到仲點捱到65歲?

 

因為江湖救急而提早拎強積金,好像有點道理。但強積金屬於65歲或退休後的自己,是否應該由65歲或退休後的自己來決定?現在眼前的自由是否剝奪了日後的自由?是否有點像古代的指腹為婚?

 

姑且假設大家可以合法地提早拎強積金,看看有什麼好處及壞處。

 

提早拎強積金的好處:

  • 理財自由;
  • 轉買ETF,費用少;
  • 其他投資還賺得更多;
  • 蝕左都係自己錢,不自由,無寧蝕;
  • 有得週轉下。

 

 

提早拎強積金的壞處:

  • 有嗎?(很多人會這樣認為)

 

  • 自己投資賺得更多?攤開自己的MPF statement與及證券行statement認真看看兩者的回報。

 

  • 自己投資費用較少?現時香港個人入息中位數為每月1.8萬元(見此),按工時中位數為每周45小時計,平均時薪大約(1.8 x 12月 / 52周 / 45小時 =)92元。假設每交易日花上10分鐘來跟進提早提取強積金後的投資,例如查一查股票價位及看一看財經新聞,每月便用上(21交易日 x 10分鐘 / 60 =)3.5小時,即3.5 x 92 = 322元,一年累計的「自己管理費」便為322元 x 12月 = 3864元,佔人均強積金資產29萬元的(3,864 / 290,000 =)1.33%,此1.33%的「自己管理費」與現時強積金管理費用差不多,還未計的「自己投資」的交易費用。另外,高薪人士自己管理更花錢花時間,一百幾十萬元的強積金即使提早提取,亦無暇處理。

 

  • 所有蛋放於同一個籃?現時強積金的成份基金包含股票債券,投資分布於本地及環球各地區,基金又有不同風險的定位,如預設投資,投資物比起香港散戶以港股為主的投資視野更加寬廣及多元化。如果提早拎強積金後all-in港股,即是一個籃裝所有蛋,個人整體資產便高度集中,未能分散風險。

 

  • 提早提取後交給其他人打理?是否有違提早拎強積金的初心?

 

  • 提早拎強積金然後有一筆錢,用於買樓結婚等一次性大額開支之後,下一次要儲好幾年才能再次使用。情況等於打機放完特殊技能後又要再儲,中間的辛苦慘過唔放技。

 

 

小結

 

假設提早拎強積金是合法的話,應不應該提早拎強積金是個人理財能力及選擇。有特殊財務需要連今天也過不到的話,江湖救急下提早使用強積金都無可厚非。但提早拎強積金如果是用來旅行、買樓、做生意、投機的話,只會害了個人理財能力較差的人。

 

迷網股、倫敦金、挖礦機、槓桿借貸等等陷阱已經害人不淺,如果將強積金這隻小綿羊放出荒野,一出羊圈圍欄大多被豺狼老虎秒殺分屍;提取強積金後該資產能保本地健全地直到65歲退休後使用,應該都難過沉悶地執行追求強積金年均8%回報的策略。

 

 

 

延伸閱讀:如何提早拎強積金

http://www.mpfa.org.hk/tch/main/employee/early_withdrawal_of_benefits.jsp

 

 

 

 

Image from modernfarmer.com

2 comments
  1. 應回到最初,人生有不同的理財目標,強積金是為達成「退休」這個理財目標,不是為了其他(旅行、買樓、做生意、投機、江湖救急等)目標,即使是「江湖救急」,也應有為「江湖救急」這理財目標而作的儲蓄。

    1. 同意啊,應急錢除了自己,還有家人親戚,所以資金流動性很重要。以往不時聽到人週轉不靈,不是沒有資產,而是沒有流動資金去應付眼前事情。

Comments are closed.